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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孕期用药的禁忌

    时间:2023-02-05 15:17:24  编辑:互联网  来源:  浏览:3806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    孕期滥用药物、接触化学物质或用药不当,将会导致胎儿的器官形态构造异常。尤其是在受孕后第3周到第14周是胚胎发育期,此时期最易致残致畸,孕妇应特别注意。在被调查的33万畸形新生儿中,发现因服药不当所致者

      孕期滥用药物、接触化学物质或用药不当,将会导致胎儿的器官形态构造异常。尤其是在受孕后第3周到第14周是胚胎发育期,此时期最易致残致畸,孕妇应特别注意。在被调查的33万畸形新生儿中,发现因服药不当所致者为1万余例,为此专家呼吁每位待产妈妈对孕期用药必须予以重视,并列举了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药物:

      中药方面:

      妊娠期应用中药禁忌,从药物的性能来说,主要是忌活血破气、滑利攻下、芳香渗透、大热有毒之品。

      ⑴活血破气类:桃仁、红花、三棱、莪术、泽兰、苏木、刘寄奴、益母草、牛漆、水蛭、虻虫、乳香、没药等等。因"血活"可使血液循环加速,"迫血随气行",气乱则无力固胎。

      ⑵滑利攻下类:滑石、冬葵子、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薏苡根、巴豆、牵牛子、木通等。此类药物多具通利小便、泻下通府的作用。有伤阴耗气之弊。阴伤则胎失所养,气耗则胎失固摄,胎儿易下坠。

      ⑶大辛大热类:附子、肉桂、川乌、草乌等,这些药物辛热而燥,辛热走窜迫血妄行,燥能伤津,对胎儿不利,且多有不同程度的毒性,有堕胎之弊。

      ⑷芳香渗透类:如麝香、草果、丁香、降香等,多辛温香躁,有疏通气机的作用。气行则血行,以致迫胎外出。

      ⑸有毒之品:如水银、朱砂之类,有直接伤胎、腐胎的作用,当严禁使用。

      西药方面:

      ⑴激素类药物。尤其是性激素易引起胎儿器官畸形。乙烯雌酚可使女婴男性化、男婴女性化;孕酮、睾丸酮类激素可使女婴男性化。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可引起胎儿各种畸形。

      ⑵各种镇吐药。怀孕早期由于反应性呕吐,如服用镇吐药也有致畸的危险。这类药包括异丙嗪、氯丙嗪、三氟拉嗪、氯苯甲嗪等,可致胎儿心脏发育受阻而患先天性心脏病。

      ⑶解热镇痛药。这类药可致胎儿软骨发育不全、脑积水、畸形足和先天性心脏病、智商和注意力较同龄人低,同时令胎儿的神经系统和肾脏也受到影响。这类药包括阿司匹林、安乃近、非那西丁,以及含有此类成份的复方制剂。

      ⑷抗生素类药。如四环素可致胎儿畸形、牙齿变黄,还能引起先天性白内障、长骨发育不全。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致先天性耳聋、肾脏受损。氯霉素可致胎儿骨骼机能抑制,致使新生儿肺出血。

      ⑸抗肿瘤药。如氯甲喋呤、白消安、6-巯基嘌呤和环磷酰胺可致胎儿颅骨骨化不全、腭裂、脑积水、指趾畸形。另有报道,儿童应慎服氟哌酸,理由是此药会影响儿童骨骼生长。那么孕妇也应该慎用此种药。一般来说受孕后第3周到第14周是胚胎发育期,此时期最易致残致畸,孕妇应特别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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